[视点]从诸暨实践看电费回收五大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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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中国电力新闻网 | 发布时间: 2007-11-26 | 浏览次数: 1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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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年永 电费回收是供售电工作的最后一道环节,也是供电企业经济效益的直接体现。近几年来,各地供电企业在实现当年电费结零、陈欠电费结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浙江诸暨供电局为例,该局通过建立电费回收责任制、推行风险预警机制、加大抄核收力度等措施,连续9年实现了“双结零”目标,在保证国家电费资金安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提高了企业经济利益。 以电征税引发的窃电问题 江浙一带以家庭工业为主,加上多数户办企业的产品自产自销,给税务部门征税工作带来了困难。为此,一些个私经济较发达地区的税务部门对农村户办企业按当月工业用电量分类计征税收。据了解,中央税加地方税最高的每千瓦时计征达1元,最低的也在0.15元左右。按用电量征税,对税务部门来说,减轻了征税工作量,也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税赋的公平性,但给电力部门却带来了严重后果。 政府指令引起的停电欠费 由于地方各种行政处罚权力的限制,在开展突击性行政活动时,政府往往因为缺乏有效的惩处手段而导致工作难以全面铺开。由于用电涉及方方面面,政府部门经常会以停电指令要求供电企业执行,甚至列入具体文件内容加以考核。这几年来,诸暨市环保整治、小熔铸整顿、沿江黄沙场清理等活动中,不仅地方党委政府,而且一些职能部门也常常以停电作为其中的执行手段,给供电企业带来两难境地。如果执行,由于被整治企业很多处于临时状态,一旦企业停产倒闭,直接后果将是电费无法收回;但如果迟缓执行,又有不配合政府工作的嫌疑。作为基层供电企业,在进行电费回收时,这一大难题必须妥善解决。 企业倒闭引起的电费死账 这几年来,许多供电企业推行了电费风险预警机制,制定了《电费回收风险报告制度》和电费缴纳协议书、担保协议等,对一些租赁户、常欠电费户、经营不好的企业或濒临破产的用电户的生产经营实行监控,一旦出现亏损经营、企业倒闭等倾向,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申请财产抵押担保,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风险。但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加之企业经营活动相对保密,使得供电企业对个别企业客户难以做到有效监控,有时甚至直到企业客户濒临倒闭时才掌握到情况,给催费工作带来很大的被动。2005年底,诸暨市一家大型纺织企业突然发生资金周转困难,银行又不肯及时放贷,而此时已临近大年三十,诸暨供电局获悉情况后,几经周折,最后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通过第三方才得以收回电费,赶在阴历年底前实现了结零。 抄收差错引发的电费流失 “两改一同价”后,广大基层供电企业农村抄核收工作得到了切实加强,原先存在的村电工搭车收费、多抄摊派的现象得到了根治;在原有村电工中择优录用和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的抄表工队伍基本建立;同时通过局、所两级定期稽查,估抄、漏抄等情况大幅减少;实行银行、邮政联网实时收费,使电费回收工作实现了提质增效,为提高城乡用电一体化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用电营业客户成倍增长(以诸暨市为例,“两改一同价”前为3万余户,目前为43万余户),加上极个别抄表工的不负责任,使得抄核收差错仍然存在,由此造成部分客户以此为借口,拖欠电费或欠缴电费,直接影响正常的电费回收工作。 涉及面广造成排灌费难收 农排电费曾经是农村电费的一项重要来源,但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该项电费在近几年来日益增长的电费总量中已所占无几。不管所占比例多少,作为国家财产,都必须实现“颗粒归仓”。以诸暨市为例,该市现有农田3.8万余亩,每年缴纳的排灌费达180余万元,其中排灌电费占三分之一左右,每年约60万元(2006年为66万元,视当年雨量变化而有增减)。之前这些电费一直通过镇、乡政府随农业税统一收取,后因农业税取消,农排电费就委托水电部门有偿收取,但由于农排电费涉及千家万户,收缴工作还是比较困难,并成为当前电费回收中的又一道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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