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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惩处窃电行为法规更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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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中国电力新闻网 | 发布时间: 2007-12-06 | 浏览次数: 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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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陈力玮报道 12月2日,广西自治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下称《条例》)。《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惩处窃电行为将有法可依,电耗子窃电最高可罚五倍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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